为打造“湾区核心枢纽、品质发展标杆”,汇聚优秀人才,高质量全面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赴武汉面向全国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18名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就读于国内外重点大学且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
毕业生具体包括:
1.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3.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2021年赴外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7.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优先:(1)曾获院系级及以上奖学金;(2)曾担任院系级及以上员工干部;(3)曾获得院系级及以上各类荣誉表彰(如“三好员工”等)。
(四)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在读期间有不及格科目的不予接受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最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1月21日中午12: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及院校现场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线上报名网站:https://ytqsydwzp.htirc.cn/,填写《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2021年赴外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员工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附件3)。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5.符合招聘条件中第7项三个条件的证明文件(因涉及资格预审,将影响是否入围,请上传全部证明材料。如省级三好员工优于院校级三好员工、获得多次奖学金优于获得一次奖学金)。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通过资格预审,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5.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11月12日16:00前,将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一次各岗位报名情况,并视情况动态发布报名人数。
三、资格预审与线上面谈、素质测试
(一)资格预审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根据考生上传资料进行预审,预审要素主要为:所在院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在校表现、获奖情况等。各岗位原则上按拟聘人数的8倍择优确定入围面谈人员名单。面谈人员名单将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二)线上面谈
取得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面谈,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得分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面谈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于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要求参加线上素质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入围面试人员、考试形式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按要求完成面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电子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笔试人选,面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笔试。如面试人数不足比例,则全部考生进入笔试,同时视情况减少招录名额。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当日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二)笔试
时间:面试结束后第二天。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按要求完成笔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电子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以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和笔试成绩完全相同的,根据线上面谈、素质测评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于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进入后续环节。拟聘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察
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组织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向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拟聘人选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选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申请依次递补。
七、试用期
对已办理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按规定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温检测、自主申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不按规定配合者,取消考试资格。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地点调整的,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发布公告。
(二)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 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七)招聘查询网址: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yantian.gov.cn/。
(八)联系电话。报名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755—83255154,招聘条件问题咨询电话:0755—2522812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九)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