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综合保税区于2011年1月获国务院批复设立,总面积13.68平方公里,其中,网内监管区3.84平方公里,网外配套区9.84平方公里,分为南区、北区“一区两片”运营。南区面积4.1平方公里,位于市中心城区东部;北区面积9.58平方公里,紧靠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潍坊港,服务北部沿海开发开放。2022年,综合保税区实现外贸进出口额713.3亿元、同比增长40.4%,占全市外贸比重近1/4。在海关总署对全国156家综保区绩效评估中总成绩居第15位,是全国27家A类综保区之一。
为适应更高层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潍坊综合保税区确定实施2023年“青年人才优选计划”,引进一批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应届毕业生。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023年QS榜单前200名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2023年应届毕业生;(高校名单见附件1)
2.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
本次“青年人才优选计划”招聘设置政策研究岗位、党建岗位、财政金融岗位、建设管理岗位、外经外贸岗位、政务服务综合岗位、人社综合岗位、审计岗位等8个岗位,共招聘16人。(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2)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截至2023年3月1日,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6.博士、硕士研究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7.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8.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8)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和其他情形不宜报名参加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4月13日17:30
报名网站:http://wfbszp.sinawf.com
具体办法: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的“2023年青年人才优选计划”专栏,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对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根据所学专业等情况,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直接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资格。
五、网上缴费和笔试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后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后自动生成《笔试准考证》,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笔试人员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核范围。
七、资格复核
对进入资格复核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重点核实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一致真实准确。资格复核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经资格审查无误,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70元,缴费后发放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九、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岗位出现比例内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潍坊综合保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客观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对考察对象进行再次资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等内容。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十、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公示
根据最终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聘用及待遇
1.聘用管理。聘用人员与潍坊综保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区人才发展集团)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潍坊综合保税区紧缺急需人才特聘办法(试行)》进行管理,人事、工资等关系隶属于区人才发展集团。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岗位的,正式聘用。
2.薪酬待遇。按照《潍坊综合保税区紧缺急需特聘人才和优选人才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标准执行。第一个聘期(最低服务年限)结束后考核称职且继续聘用的,参照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员额内聘任制干部管理,享受同等薪酬待遇。
十三、其他事宜
1.对招聘各环节出现个人放弃的,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产生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质量,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予以递补。
2.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和通知均在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fftz.weifang.gov.cn)“最新公告”栏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了解,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4.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潍坊综合保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休息日除外)